
澳洲市场 - 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AS/NZS 60598.1版本更新
2025年3月14日,澳新照明EL-041联合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标准AS/NZS 60598.1:2025版,其将替代现行的AS/NZS 60598.1:2017+A1:2017+A2:2020,过渡期是36个月。
此版标准是基于IEC 60598-1:2020版修订而成,包括以下澳新技术偏差:
(1)除了III类灯具,额定电压和测试电压需要包含240V(单相)415V(三相);
(2)永久连接到市电的滤波或分压电容需要用X安规电容,参数至少是250V&100℃或280V&85℃;
(3)感应开关或类似控制电路,需要满足4.8章电子开关要求;
(4)增加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灯具的定义;
(5)须测试输入功率,且测试结果不能超过额定功率的1.1倍;
(6)电源线没有带插头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灯具,需要在电源线加
“must be installed by a licenced electrician”标识(见下图)
(也可将标识放到包装的显著位置,最小尺寸50mmx30mm);
(7)灯具或其附件中使用了纽扣/R1电池的,说明书需要包含相关警示语;
(8) 载流大于20mA且有断开位置标识的开关需要满足AS/NZS 3133、 AS/NZS 60669 系列或AS/NZS 61058.1;
(9)电子开关需要满足AS 60669.2.1、AS/NZS 61058.1.2 或 IEC 61058-1-2且额定操作寿命≥10000次;
(10)过电压保护装置须满足IEC 61643-11,过电压保护元件须满足AS/NZS 3100针对压敏电阻的条款;
(11)灯具或其附件中使用了纽扣/R1电池的,其罩盖须满足新增的4.37章节测试要求;使用螺钉固定的罩盖拆卸后,螺钉需要附着在罩盖上,附着力通过测试评估;
(12)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灯具须符合任一标准要求:
① AS/NZS 60335.1:2022 的 12、19.17章节和附录B,或
② AS/NZS 62368.1:2022 附录M;
(13)电源线最小线径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① 0.75mm2,或
② 1.0mm2(仅针对恶劣环境使用的便携式灯具)
(14)灯具的安装耦合器,需要满足IEC 61995-1;
(15)带电源线的便携式灯具必须包含符合AS/NZS 3112的插头;
(16)除了IEC列出的打开灯具更换光源/启辉器,额外要求清洁/维护时不能碰到带电体。防触电评估前须先移除徒手可拆的罩盖。对于IP5X以下等级的包含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,评估防触电时必须先拆除光源上的罩盖(即使有螺钉固定和防触电符号),其不视为有保护作用;
(17)IPX7/8不能覆盖IPX5/6,须分开标称和测试;
(18)固定载流体的非金属材料做750℃灼热丝,其它非金属材料做650℃灼热丝。灼热丝测试中起火超过2s的,对该部件周边的,在直径20mm高50mm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非金属材料做30秒的针焰测试。
注:粗体高亮的差异,是相对于上一个版本AS/NZS 60598.1:2017+A1:2017+A2:2020的重大技术变更,厂商在现有产品升级设计时应重点考量。